郧阳区鲍峡、谭家湾、谭山镇污水管网治理及白桑关镇垃圾处理场(EPC)工程的质疑回复函
各投标人:
现对郧阳区鲍峡、谭家湾、谭山镇污水管网治理及白桑关镇垃圾处理场(EPC)工程(第二次)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第一次招标文件中“环境整治”业绩可以做投标类似业绩,而本次招标文件取消了“环境整治”类的业绩。第二次招标作为第一次招标的延续,不应该有如此大的调整。
回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污水处理场3座、1个垃圾填埋场和污水管道施工,是一个环保工程,要求提供类似环保工程(污水处理或垃圾处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更加符合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特点,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招标文件,将原定的“类似环保工程(污水处理或农村环境整治)设计施工(EPC)公开招投标的施工业绩”修改为更符合本项目的“类似环保工程(污水处理或垃圾处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并且向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
2、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接类似业绩10个才能达到满分,此项设定不合理,具有指向潜在投标人可能性。
回复:该项目施工内容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评分项中要求业绩满足其一即可加分,提供的类似业绩越多旨在让更有经验的单位参与进来,这也是业主希望能合作的单位,不存在指向潜在投标人的可能性。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要求设计团队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而本工程要求的设计资质是不需要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大多数设计公司没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因此此项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
回复: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特别大,要求设计团队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符合项目特点,注册环评工程师也是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最高职称认证,公司具有此类人才更能代表公司具有承接该项目的实力,与业主竞选优质投标单位相契合,且国内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设计单位较多,不存在不合理现象。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