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郧阳区滔河谢江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一)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郧阳区滔河谢江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完工证明)为准”修改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完工证明)为准”。
将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业绩要求:“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修改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将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修改为“项目经理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修改。
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