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EPC)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对“郧阳区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现统一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林业工程造林或造林或人工造林或造林绿化)”。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更正为:“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
三、因系统格式转换原因,招标文件PDF版“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内容显示不全,已在电子附件中上传完整版的评分标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查看。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德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