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更正:
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总投资财政审定金额为:163122091.04元,其中施工部分:121336800.00元,设备部分:27723700.00元,设计部分:4966300.00元。本次招标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均采取折扣率方式报价。因招标文件范本格式限制,请投标人在“投标函”第7项“其他补充说明”填写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折扣率,投标人在“投标函”第一项投标总报价大小写栏统一填写163122091.04元。最终合同价以所报的折扣率计算。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五、价格清单”不用填写。
现更正为:本项目总投资财政审定金额为:163122091.04元,其中施工部分:121336800.00元,设备部分:27723700.00元,设计部分:1913200.00元。本次招标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均采取折扣率方式报价。因招标文件范本格式限制,请投标人在“投标函”第7项“其他补充说明”填写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折扣率,投标人在“投标函”第一项投标总报价大小写栏统一填写163122091.04元。最终合同价以所报的折扣率计算。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五、价格清单”不用填写。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