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郧阳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南化水厂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更正:
(1)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取费标准的100%作为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 建安费按照《2018年湖北省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结合市场价, 以财政投资评审后建安费金额的100%为本项目建安费的最高限价。
现更正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3122091.04元(其中建安部分:121336800.00元,设备部分:27723700.00元,设计部分:1913200.00元,其他部分:12148391.04元)。
(2)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和建安费报价均采取费率方式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63122091.04元。其中建安部分、设备部分、设计部分、其他部分分别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
(3)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总投资财政审定金额为:163122091.04元,其中施工部分:121207500.00元,设备部分:27723700.00元,设计部分:1612500.00元。本次招标设计费报价和建安费报价均采取费率方式报价。因招标文件范本格式限制,请投标人在“投标函”第7项“其他补充说明”填写设计费报价费率、建安费报价费率(例如:设计费报价费率80%,即设计费合同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的取费标准的80%;建安费报价费率95%,即建安费合同价按照《201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结合市场价,以财政投资评审后建安费金额的95%),投标人在“投标函”第一项投标总报价大小写栏统一填写163122000.00元。最终合同价以所报的费率计算。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五、价格清单”不用填写。
现更正为:请投标人在“投标函第7项“其他补充说明”填写其建安部分、设备部分、设计部分、其他部分报价。
(4)原文件“评审标准”第2.2.4(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建安费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为 5 家(含 5 家)以下的,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为 6 家(含 6 家)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低及一个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 2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 1%扣 0.2分,直到 20 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 1%扣 0.1分,直到 20分扣完为止。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20-(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2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价)=20-(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100*0.1
设计费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为 5 家(含 5 家)以下的,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为 6 家(含 6 家)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低及一个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 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 1%扣 0.2分,直到 10 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 1%扣 0.1分,直到 10分扣完为止。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10-(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2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价)=10-(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100*0.1
现更正为: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为 5 家(含 5 家)以下的,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为 6 家(含 6 家)以上的,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低及一个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 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 1%扣 0.2分,直到30 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 1%扣 0.1分,直到 30分扣完为止。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30-(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2
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价)=30-(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100*0.1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