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EPC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34页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经理:“具有林业(或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项目经理:“具有林业(或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二、招标文件第35页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设计负责人数量 1人,施工负责人数量1人”,因文件范本原因,现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数量修改为“0”。
三、招标文件第51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审标准 2.2.4(2)企业荣誉:“投标人 2018 年至今,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国家级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每提供一个得 3 分;二等奖,每提供 1 个得 2 分;三等奖,每提供 1 个得 1 分。获得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10 分。(以获奖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 2018 年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国家级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每提供一个得 3 分;二等奖,每提供 1 个得 2 分;三等奖,每提供 1 个得 1 分。获得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10 分。说明: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文件已生成,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告知!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