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2国道竹山县楼台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EPC+土地开发)项目G242国道竹山县楼台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EPC+土地开发)项目(HBZS-202108GL-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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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S-202108GL-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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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G242国道竹山县楼台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EPC+土地开发)项目已由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十发改审批[2018]1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部省补助资金、土地出让金和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竹山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11.982公里,起于竹山县楼台乡集镇北端,顺接现有G242国道,经庙湾村、财神沟、邓坪村、邓坪工业园、磷肥厂等地,在大石沟顺接现有G242城关至上庸段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9-27米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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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30 合同估算价:51603.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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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N+3年,其中N指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2年,另3年为土地开发周期;(2)本项目实施模式为EPC+土地开发,本项目的工程款按每期实际完成计量进度款的50%支付(最低限额500万元),项目交工验收付至合同总价的50%,剩余50%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交工验收之后3年内由县政府指定的城区相应的评估等价土地(G242周边原磷肥厂地块和城北片区绕城一级路周边开发的地块)的出让金,而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参加上述地块的土地挂牌出让竞价活动,挂牌时间截止前,如有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中标单位的报价,则价高者优先购买该土地;挂牌时间截止前,如无其他竞买人愿意竞价,则必须由本项目中标单位兜底摘牌购买,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剩余50%工程款的追索权。竞得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全额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所取得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本项目工程建设配套费用。(3)若在项目交工后且3年土地开发周期届满,招标人未提供相应等值土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剩余50%工程款分3年付清,每年按40%、40%、20%比例进行支付,但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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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一项合同项目总里程在10 km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②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项目总里程在10 km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项目总里程在10 km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4)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本项目为EPC+土地开发项目,因此,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参与土地竞拍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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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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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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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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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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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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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