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ZS-202109FJ-011001001)第一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说明:
1、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按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建安费结算价的0.7%计取。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文件处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8)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的正文内容与标题“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存在双重否定等于肯定的语法错误,为避免由此引起的争议,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修正原则,现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8)中的2条信誉要求。
3、因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故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的第1条“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不填写。请各投标人在“(一)投标函7. (其他补充说明)”中填写“按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建安费结算价的 %计取”,并载明百分比具体数值。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仅需填写“(四)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其他表格均可不填写。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