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蒋家堰制鞋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EPC竹溪县蒋家堰制鞋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EPC(HBZH-2021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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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101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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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蒋家堰制鞋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溪发改审批[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蒋家堰镇蒋家堰村 建设规模:完成该项目工程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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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规划项目用地、土地平整、新建钢结构厂房、工厂店、研发中心,配套建设员工食堂、员工宿舍、员工儿童托管中心、门卫室、公厕,安装货运电梯、道路黑色化、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供电管网、通信线路、地面硬化、路灯、监控、生态停车位、围墙、绿化、行道树、石挡墙、边坡防护等。 标段划分:一个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2-19 合同估算价:11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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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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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此项业绩要求均可。(已完成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业绩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登记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3.1.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方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八大员)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任意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资料。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3.1.6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近三年没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上访事件(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6)近三年工程投标没有挂靠、出借资质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等(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7)申请人企业近三年没有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8)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破坏环境,被相关部门通报;(9)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截图;(10)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人民法院没有被冻结、查封或扣押过资产,没有法律诉讼败诉。(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对各投标单位进行上述内容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③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项目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④通过资格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⑥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多于两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依据十人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级守法诚信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二维码截图)(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并登记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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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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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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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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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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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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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