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由于页面显示问题,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如下澄清:
一、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业绩:近三年(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400万元以上类似公共建筑(文教卫)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网络打印版中标公示缺一项,业绩无效);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6、2017、2018年连续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四、信誉要求:
(1)企业近三年没有被中国境内人民法院冻结财产;
(2)合同履约100%;
(3)企业近三年没有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4)企业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企业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6)企业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
(7)企业近三年没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6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以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查询的无行贿犯罪信息为准,出现行贿犯罪信息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未出现行贿犯罪信息的则视为合格);
(9)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下载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
(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ISO三大体系认证证书。
五、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资格: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近三年(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网络打印版中标公示缺一项,业绩无效)。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
(3)八大员资格:具有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身份证,其中,安全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为职工缴纳最近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投标企业人员缴纳社保情况必须在相关社保网站可查(提供相关查询下载打印件),如无法查询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须提供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的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加盖公章),且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须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六、其他要求:
(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足招标项目的施工要求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承诺:
①与招标人没有利害关系;
②不存在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③近三年没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处罚;
④没有被责令停业停产;
⑤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⑥没有因破坏环境而受到处理或处罚;
⑦本次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没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
⑧若出现以上条款中任一情形,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我方投标资格的承诺。
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