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编号:HBZH-201907FJ-002
各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县河镇大路沟村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HBZH-201907FJ-002(招标编号) /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4.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缴纳近三个月(2019年8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人员名单等并在本项目班子成员名单下做下划线标记)”更正为:“4.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缴纳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人员名单等并在本项目班子成员名单下做下划线标记)”;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一项类似公共建筑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额700万元以上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拟任项目经理业绩同上。”更正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一项类似公共建筑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额700万元以上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证明)。拟任项目经理业绩同上。”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作出相应的响应承诺。投标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承诺书原件在2019年9月28日9时00分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现场核验,如未按此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更正为:“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作出相应的响应承诺。投标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承诺书原件在2019年9月2日9时00分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现场核验,如未按此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工程说明
1.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2176.07㎡12
1.2建设地点:竹溪县小河边村
1.3本招标项目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为准
2承包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内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更正为:
1.1建设内容:框架结构,地上三层,主体建筑面积3281.68㎡及附属工程。
1.2建设地点:竹溪县县河镇大路沟村。
1.3本招标项目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为准
2承包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内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8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