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竹溪县蒋家堰镇蔓荆沟美丽乡村通村公路(一标段)(项目名称)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里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增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需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人员需具备:质检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路基工程负责人需具备(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路面工程负责人需具备(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需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量工程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工程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现修改为:投标人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或湖北省网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项目状态、项目规模及技术等级等)。
3、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本条要求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