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编号:HBZH-201910GL-001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及进水口高边坡开挖支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同类工程和类似工程:
1、 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以上的引水隧洞工程、水电站工程、土坝工程、堤防工程、水厂工程、防洪坝工程。要求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2、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水利灌溉工程。要求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内容补充如下:
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信誉要求: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6)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9. 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10. 近五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和项目实施中没有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质等证明材料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通报过的。
11. 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不良信用行为黑名单或处罚公示期内的。
12依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为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诚信守法企业。(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查询截图)。
注:以上1-11条需提供相应的承诺书,若查出不实,按废标处理。
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 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3.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表(机构专用)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其他要求:1. 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要求:须满足最低施工要求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