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国省道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AL-202404GL-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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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404GL-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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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国省道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单位)以孝发改审批【2019】187号、安发改审批【2023】232号(批复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子项,(1)243省道改扩建:起点陈店乡陈店村 (安陆市与孝昌县交界),从老路分离向南绕过陈店乡集镇后在陈店乡养老院附近顺接回老路,利用S243老路至洑水镇熊岗村后进入安陆市主城区,后转向西北方,经S243(银杏大道),在赵河村跨越府河,过河后经烟店镇张岗村、棠棣镇十里村,在棠棣镇胡棚村与旧S243相交并顺接烟应线,线路全长 22.586km((K93+120-- K115+705.889)。本次采购范围为扣除银杏大道段,具体桩号为(K93+120--K105+400,K112+300--K115+705.889)。全线(除同兴社区过境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 24.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同兴社区过境段(K98+000-K100+000)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道路红线宽度24.5m。其余技术指标按照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执行。(2)西循环线提档升级改扩建:起点位于S243省道与雷公镇横冲村张家湾交汇处,路线由北向东南方向布设,途径雷公镇观音村、向店村、金挡村、周天线、雷畈村和巡店镇洪山村,终点位于巡店镇洪山村,路线全长约18.8km。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混凝土路面。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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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安陆市国省道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涉铁工程除外)及后续服务,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环保与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和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拆除既有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等。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5 合同估算价:4224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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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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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①或②):①同时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设计(设计范围须含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施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或②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2)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或②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注:1、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2、以上证明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1.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 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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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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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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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中标后签订电子合同。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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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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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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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