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鄂公管委[2019]1号)精神,将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现就问题线索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所有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集线索投诉举报渠道
渠道一:在线投诉平台:
https://www.hbbidcloud.cn/hubei/
可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在线投诉。
渠道二:丹江口市市长热线:拨打12345或登录市长信箱进行举报投诉
https://wsxf.xinfang.gov.cn/mail/views/tsqqPage.html?id=A16E1F13CFA911ECA0D8E45DBB12655C
渠道三:
行业监管部门:
1、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江口市均州一路49号
电话:0719-5222970;
2、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丹江口市丹江大道40号
电话:0719-5222586;
3、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丹江口市沙陀营路85号
电话:0719-5225807;
综合监管机构:
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丹江口市人民路93号
电话:0719-5223221
电子邮箱:djk1111112023@163.com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大楼二楼201室、205室
电话:0719-5218277
渠道四:丹i企平台已开通招投标异议投诉渠道的网址:
http://113.56.40.59:8090/icity/public/index
三、征集内容
(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情况:
1.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谋取私利或者索取、收受贿赂;公职人员干预招投标活动谋取私利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2.投标人或者社会个人向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利益输送、行贿;
3.“标贩子”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行贿;
4.招标人通过在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明标暗定、规避招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输送;
5.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财物好处、受贿为他人谋取中标;接受利益相关人托请,不正确履职,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标贩子”等串通谋取中标。
(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投标人开展业务不专业、不守法守规等情况:
1.应当公开招标项目不招标,或拆分项目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文件制作时,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向特定投标人泄露采购项目应保密的相关信息;
4.非业主评委会成员不是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
5.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区别对待,为特定投标人提供方便;
6.未按法定的开评标程序组织招标活动;
7.评标(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的言论,干扰评标(审)专家独立评标(审);
8.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问题;
9.中标人合同履约期间,存在非法转包、分包、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招标实质内容的合同(协议)、阴阳合同等。
(三)评标专家开展业务不专业、不守法守规等情况: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评标工作中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3.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好处,或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5.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7.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8.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9.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情况:
1.不按规定受理业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2.泄露抽取评标(审)专家所属地、签到时间、抽取专业等相关信息;
3.不按规定保存进场交易项目档案资料(含音视频监控资料等),故意破坏、篡改应保存的档案资料或开评标相关设备;
4.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到位;
5.开评标过程中,为他人围标串标提供帮助。
欢迎社会各界朋友投诉举报,提供问题线索。问题线索需详细提供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将严格保密,对恶意诬告陷害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