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中标贷”工作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各投标人:
为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显著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满足中标企业在履行中标合同期间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现就做好我市“中标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贷”流程
1、企业申请。中标企业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填写《中标贷申请表》(见附件)。
2、部门初审。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股对申请“中标贷”项目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进行初审,并向合作银行出具贷款推荐函。
3、银行受理。合作银行审核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等,对符合条件申请人开展贷前调查。
4、开立账户。中标人在合作银行开立唯一结算账户,并将账户信息报送至合作银行和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5、发放贷款。合作银行根据备案信息发放贷款。
二、合作银行
湖北丹江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贷款对象
注册地在丹江口市的中标施工企业。
四、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根据中标项目合同金额确定,具体系数见附表1,原则上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五、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根据中标项目合同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同期贷款实行年化利率不高于5%。
六、其他要求
合作银行要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审贷效率,要认真开展对借款人准入资格的贷前调查,要加强贷款资金使用和资金结算的使用监测,确保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附:1.丹江口市“中标贷”申请表。
2.中标可贷额度计算系数表。
丹江口市金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