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十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处、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 湖北丹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建设单位:
为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现将《十堰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十公共 资源局发〔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十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实施办法》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