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悟县宣化店镇“功能镇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1条“分值构成”做澄清。原“分值构成--资信业绩部分:60分,技术建议书部分:30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审因素:0分”修改为“资信业绩部分:30分,技术建议书部分:60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审因素:0分。”其他内容不变。
大悟县交通运输局
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