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
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效率,推进建设项目快速落地,现就建立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通知如下:
一 、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平公正评审。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二、评标过程中,现场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职。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的,应当及时提醒,并纠正评标委员会错误。
三、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个小时内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大悟县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适用情形指南》所列异常情形的,及时向交易平台提交评标错误快速纠正申请纠正。
四、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错误快速纠正申请后1个小时内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对评标错误进行快速纠正。
附件:1.大悟县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适用情形指南
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5日
附件1
大悟县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
适用情形指南
为落实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特制订大悟县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适用情形如下: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
2.客观分评分错误;
3.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4.价格计算错误;
5.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6.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7.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
8.评定分离项目未按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情形外,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的其他情形,认为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认定的可以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快速纠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