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一期)(HBFX-202412QG-01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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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412QG-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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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房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一期)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4]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自筹:100.0% 。招标人为房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红塔镇六谷村七组、朱湾村天池垭林场,野人谷镇房县地方国营西蒿漆林场,城关镇三海村酒神湾,白鹤镇石堰河村,军店镇中村村、易沟村,窑淮镇陈家铺村,五台乡红场村、金牛村,青峰镇青峰村。 建设规模:新建油茶苗木基地200亩、老油茶园改培提质示范园1000亩、中药材种苗基地50亩、林下种植黄精1100亩,天麻150亩,淫羊藿100亩、改培漆树1000亩。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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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2024年房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一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2091.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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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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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应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2022年01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单项投资估算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②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③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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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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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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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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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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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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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