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南部通道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HBGA-202404GL-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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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404GL-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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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南部通道提升工程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政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安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05%贷款:76.95%招标人为公安县安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涉及公安县孟家溪镇、章庄铺镇、章田寺乡、南平镇、甘家厂乡、黄山头镇、夹竹园镇等7 个乡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道路全长 35.10 公里。其中新建 23.90km,改造 11.20k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核准批复。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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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公安县南部通道提升工程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EPC)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所涉及初步设计及概算(直至顺利通过相关方案论证及评审费用)、所有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服务期为止 ,并对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57551.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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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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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10km且道路三级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施工及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3)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 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且利润大于零。 3.6.2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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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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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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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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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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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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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