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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中小学校(幼儿园)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HBGA-202512QT-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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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512Q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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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中小学校(幼儿园)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已由公安县人民政府以公教文〔2025]48号、公教文〔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学生生活费):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所有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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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为公安县所有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材提供二年度集中采购集中配送服务。执行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起-2027年秋季学期末止。品类涵盖:大米、粗粮、面粉、面条米粉、食用油、肉类(含猪肉、牛羊肉、禽类等)、冷冻食品水产品、干菜调料、鲜蛋、豆类制品、蔬菜、水果、点心、奶(乳)制品等校园食堂全食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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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29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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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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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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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一、基础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二、食品安全要求
1.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当年未发生3批次及以上食材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明确上述两项内容,未提供视作无效投标)。
三、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承诺函,承诺投标期间及项目履约期内资金状况良好,无影响履约的重大财务纠纷。
四、信用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评分办法中只需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6)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条件的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可只需牵头单位盖章。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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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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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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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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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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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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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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