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对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AJ2023057(HBHA-202305SL-008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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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305SL-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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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对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以编号2023- 7号文招标备案,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对天河水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对天河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建设规模:小(1)型水库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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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承担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含招标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技施设计、施工图、及施工现场配合,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各类专项设计报告;2)施工部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标验收标准;3)其他部分:与该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红安县对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 合同估算价:2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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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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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库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近5年承接过水库工程设计业绩及水库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2)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投标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5)投标人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7)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建议具有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后才能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都需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注册账号及办理CA锁,牵头方报名(即下载招标文件),成员方无需报名。投标文件由牵头方上传,参与开标解密(注意:解密的CA锁即为最终生成投标文件并加密的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自行声明);(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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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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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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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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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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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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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