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AJ2023067(HBHA-202306SL-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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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306SL-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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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已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以编号2023- 8号文招标备案,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建设规模:小(2)型水库 其他:为贯彻落实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红安县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红安县小型水库加固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红安县100 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各小型水库设置视频图像监测点,对大坝、溢洪道等部位进行监视,并在可视范围内设置水位尺;按《2023年红安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任务表》进行设置,须同步进行水库库容曲线、工程主要特征值现场核测;五年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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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批复范围内项目建设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组织系统总集成、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和技术培训、运行维护(不包含省级平台的维护)等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红安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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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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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业绩要求:①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含信息化类设计内容)或水利工程信息化设计业绩;②近5年承担过水利工程信息化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信息化内容,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2)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3)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5)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建议具有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后才能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都需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注册账号及办理CA锁,牵头方报名(即下载招标文件),成员方无需报名。投标文件由牵头方上传,参与开标解密(注意:解密的CA锁即为最终生成投标文件并加密的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自行声明);(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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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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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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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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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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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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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