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张家河山洪沟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13(HBHA-202401SL-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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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401SL-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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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张家河山洪沟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4013已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以编号2024-2号文招标备案,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八角庙水库管理处,资金来源于增发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八角庙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张家河 建设规模:Ⅴ等小(2)型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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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红安县张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含地勘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 , 技施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移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各类专项设 计报告,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2)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 验收、移交等阶段的采购、安装及施工等工作(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 民搬迁安置) ;(3)与该项目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6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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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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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 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行业(河道整治)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 (水文地质勘察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注: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 (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近5年承接过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2)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3) 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4)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7)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5、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无亏损,如联合 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 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 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3)组成 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 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 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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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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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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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使用标证通、CA 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 加密、标书解密等招投标环节。但要注意整个环节操作方式必须保持一 致,不能混用,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如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操作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服务公司,电话:400-699-7000、13810710048(普华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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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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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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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