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高桥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HAJ2024024红安县高桥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HA-202402SL-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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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402SL-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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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高桥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以2024-5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 建设规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约1万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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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红安县高桥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实施方案(含报告、概算、图纸等)、技施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相关专项设计报告等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阶段施工及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红安县高桥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9 合同估算价:2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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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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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土保持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近五年承接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设计业绩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6)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7)在经验、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各方职责。④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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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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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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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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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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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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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