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祝家楼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程总承包(EPC+O)项目HAJ2024059(HBHA-202407QG-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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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407QG-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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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祝家楼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程总承包(EPC+O)项目HAJ2024059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祝楼垸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位于红安县华家河镇祝楼村祝家楼垸,改造建设总用地面积46000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406.73平方米。主要改造修缮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含道路、基础建设、景观、建筑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布展实施方案(含古道路面及安全设施建设、村内通组道路硬化与亮化、照明与电网整治改造、雨水管网设施提升、污水处理与公厕建设、地质洪水灾害防护建设、核心区传统房屋保护修复、房屋外墙风貌协调改造、节点公共建筑扩建改建、河流周边环境生态修复、历史文化节点发掘提升、村落绿化植被环境整治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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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标,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配合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4)运营部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保障方案、运营服务保障人员,项目建成后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含运营人工工资以及运营推广费等),并为本项目配备运营团队。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0 合同估算价:781.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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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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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2019年0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②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③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6)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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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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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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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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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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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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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