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场镇代沙线戴家场至沙洋河段改建工程[HBHH-202308GL-005001001]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戴家场镇代沙线戴家场至沙洋河段改建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关于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以竣工时间为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投标业绩,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澄清修改为: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以竣工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洪湖市戴家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