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承包(EPC)(HBHG-202409FJ-014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G-202409FJ-01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黄冈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黄发改审批[2024]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421102-04-01-687944 ,项目业主为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专项资金60%;自筹40%,招标人为黄冈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16号。 建设规模:新建部分为一栋6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613.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7.42平方米,包括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共3657.42平方米,监督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6.55平方米,均为设备辅助用房。改建原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楼1-3层,改建面积913.29平方米,建设托位100个。含结构土建、装饰、强电、弱电、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预留接口、通风排烟、空调系统、配电房低压设备及太阳能系统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432.16万元。 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现场协调及交通疏导等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具体内容:(1)设计部分: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专项设计、深化设计。负责设计范围内相关任务: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政投资评审;全部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所要求的内容。(2)设备采购部分: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土建、装饰、强电、弱电、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预留接口、通风排烟、空调系统、配电房低压设备及太阳能系统等工程相关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和工程清单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项目造价最终以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施工图预算文件金额为基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8 合同估算价:2033.9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原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不可兼任(除施工负责人),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五)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指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各自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设计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指公共建筑工程设计】;②施工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注: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根据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认定业绩。即投标人仅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任务的,仅认可设计业绩;投标人仅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任务的,仅认可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则按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对应认可。(业绩均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六)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⑧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 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⑩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及各方权利义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另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属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3、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4、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9月2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