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G-2024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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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409SZ-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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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黄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421172-04-05-4391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实施乡村振兴公路建设和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其中乡村振兴公路建设主要完成七号路、九号路延伸段、龙家湾路、范家湾路、京港大道延伸段、光明路延伸段等20条总长26.227km道路建设工程,所有道路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智慧交通设施、智慧照明及亮化、配套苗景一体化等工程;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主要完成迎宾路、三号路、张杨路、单家堑路等18条总长28.875km道路改善工程,包括路基改造、路面刷黑、排水、智慧交通设施、智慧照明及亮化、配套苗景一体化等工程。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或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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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设计方案、招标人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承担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1)设计范围:配合规划方案的报建、各指标校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专业图纸深化设计,出具相关概算相关工作,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主导完成设计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本项目设计内容以发包人各子项目设计通知单为准;2)施工招标范围: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②凡工程中涉及到安全、质量、城建、城管、劳动、消防、环评、水保、洪评、规划、供水、电力、绿化、防疫、档案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施工前派出专人负责做好各部门的征询、报审、报批、报建、报验、备案、审查、办证工作;③需要组织进行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等事项,提前准备资料,做好专家论证工作,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④对需要公开采购或询价的材料、设备,将采购或询价方案报造价监管、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经甲方批准执行;⑤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本项目施工内容以发包人各子项目施工通知单为准;3)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内容须经发包人确认。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114997.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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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建设工期7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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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设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累计满足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7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上传彩色扫描件,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项目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施工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公司提供);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七章《企业信誉声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要求》格式及要求提供声明及截图):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施工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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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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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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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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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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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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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