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国道黄州陶店至团风举水河桥段改建工程团风境融资+施工总承包TFTJ-1标段招标(第二次)(HBHG-202111GL-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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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111GL-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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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347国道黄州陶店至团风举水河桥段改建工程团风境已由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以《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47国道黄州陶店至团风举水河桥段团风境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黄交建〔202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建设模式已经团风县第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48次会议纪要(第五届﹝2021﹞第6号)同意,根据G347团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招标人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团风县回龙镇大湾铺村附近进入团风县,向北上跨武汉新港江北铁路,经方高坪镇眺云、团风镇铁铺,至独鼻咀接241省道绕城段并共线至白鹤林,与迎宾大道交叉,沿团风城市规划区外围展线,经黄土岗村、马跑咀村,至蓼叶咀村晏家湾与347国道举水河大桥段起点对接。路线全长23.153km(其中改造利用S241约2.2km)。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m(其中改造利用S241段宽24.5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汽车荷载: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它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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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②融资内容包含: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融资金额暂定5亿元。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预计为2021年12月(具体起始日期以施工监理人通知为准),建设期为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本项目融资(F)方案根据融资金额按施工进度的资金需要,经招标人批准后按时足额到位。项目交工验收后7年内支付融资金额。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TFTJ-1。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05 合同估算价:90790.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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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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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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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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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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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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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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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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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独立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上述第1条中的“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融资资金筹措比例计算的折算值”,即如某成员单位融资资金筹措比例为A%,则其2020年末总资产应不低于10*A%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5*A%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意向书等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2、上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分别具备不低于按其融资资金筹措比例折算后的投融资能力”,即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融资资金筹措比例为A%,则该单位投融资能力不低于5*A%亿元。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同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但全部施工任务仅由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其他成员在该项目中仅承担投融资工作,该施工单位的业绩可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将该项目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任务分工)与业绩截图一同上传。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5年”是指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实际开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之间。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省2019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B.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中如实填写2020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湖北省2019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C.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D.企业信用状况”); 6、投标人对以上第5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TFTJ-1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