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东坡耘产品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名称)东坡耘产品研发中心项目(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采用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版行业标准、湖北省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通用安装等相关定额基价表及其配套的预算编制办法、黄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关计价文件,取费标准按与上述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及黄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关计价文件,按照发包人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设计变更、技术方案变更、人工材料机械及调差等计算建安工程费(现场签证、所有定价材料不下浮)。3.投标报价应采用总价报价,并须同时提供详细的报价组成。4.禁止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任何单项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合理水平或其他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情形进行质询,并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解释。若被认为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或损害招标人利益,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二、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湖北东坡耘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