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武汉新港唐家渡港区一类水运口岸建设项目装卸工艺设备釆购与安装项目(项目名称)装卸工艺设备釆购与安装项目(第二标段)(标段名称) / (货物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此条款仅针对该标段招标范围中的“保安廵逻车”设备,本标段其他设备不受此条款限制。
2.投标文件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即:集装箱牵引车、集装箱半挂车、洒水车、保安巡逻车等各种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表)、主要外购配件(表)全部内容,作出实质性投标响应。
3.其他开标、评标时间等事项不作变更。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