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黄冈市“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标准”修改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文。请各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黄冈市城乡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