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滨河西路(滨河国际南至东方阳光城段)黑化升级工程(EPC)(HBHM-202410SZ-01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M-202410SZ-01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滨河西路(滨河国际南至东方阳光城段)黑化升级工程(EPC)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梅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北起滨河国际南至东方阳光城段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213.215米,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主车道宽15米。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道路破除恢复后刷黑、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沿线雨污水井提升加固、道路划线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其他,涵盖从工程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其他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等 ;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其他部分:包含第三方质量检测、竣工图编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等。总承包单位完成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 合同估算价:1451.00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近 5 年完成过一项市政类设计或市政类 EPC 项目设计或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 (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0月28日
|
||||||||||||||||||||||||||||||||||||||||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