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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中心】黄梅高铁站集疏运G105改建工程(K15+185-K17+266段黄梅县G105城区段路面大修、植树绿化)监理服务(HBHM-202201GL-002005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已截止]
发布时间:2024-06-28 10:48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梅高铁站集疏运G105改建工程(K15+185-K17+266段黄梅县G105城区段路面大修、植树绿化)监理服务(HBHM-202201GL-002005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M-202201GL-002005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黄梅高铁站集疏运G105改建工程(K15+185-K17+266段黄梅县G105城区段路面大修、植树绿化)监理服务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19】52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梅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鹏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起于G105与迎宾大道平面交叉处,止于G105与创业大道平面交叉处
建设规模:黄梅高铁站集疏运G105改建工程K15+185-K17+266段(黄梅县G105城区段路面大修,起于G105与迎宾大道平面交叉处,止于G105与创业大道平面交叉处,全长2.081km)建筑安装工程及K3+300-K15+178段植树绿化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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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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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费:12343592.38元、植树绿化工程约2000000.00元,合计约1435万元,本次监理招标最高限价为:21.5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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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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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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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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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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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黄梅县交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鹏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西段 |
地址: |
黄梅县四祖路162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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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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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石先生 |
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713-3112909 |
电话: |
1767108505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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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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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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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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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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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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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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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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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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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8日 |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监理企业或委托试验检测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
注: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如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本项目投标中拟派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委托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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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内(以交工时间为准,从投标截止日期起往前推算5年)独立完成
过1个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注:1.业绩证明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业绩信息查询为准,并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应反映业绩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提供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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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当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
3、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业绩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本工程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承诺的本项目管理团队基本配套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必须常驻现场。 |
注:1、监理工程师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业绩证明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业绩信息查询为准,并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应反映业绩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提供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
监理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公路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
试验检测负责人 |
1 |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注:监理人员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附录 6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
项目 |
财务要求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 |
注:近三年(2020-2022)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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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