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大道(北)沿线综合能力提升工程(EPC)黄州大道(北)沿线综合能力提升工程(EPC)(HBHZ-202308GL-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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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308GL-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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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大道(北)沿线综合能力提升工程(EPC)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州区黄州大道北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新港北路与黄州大道交叉处,向北延展,终点位于团风交界的罗家沟桥南面横堤湾大堤,全长约13公里,路基宽24.5米,路面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 。项目建设内容为:1.新港大道北至堵城镇集镇北边界约8.7公里路段进行绿化提升和工程化改造,修建绿化分车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弱电管网及照明设施等。 2.堵城镇集镇北边界至罗家沟桥约4.3公里路段进行绿化景观提升,并对其中两个还建小区之间约1公里路段进行工程化改造,修建绿化分车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弱电管网及照明设施等。3.沿线路面改善,并打造建设禹王城驿站、太平寺交通驿站、文昌阁螺螂山文化公园等3个交通驿站和文化节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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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建设规模要求范围内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不限于详勘和施工勘察(如有),具体勘察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审、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4)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5)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结果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各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01 合同估算价:297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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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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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⑨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5)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需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施工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2022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资质, 业绩要求:近3年(近3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3年内承接过1项工程总投资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含新建、改建工程)设计业绩;②近3年内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含新建、改建工程)施工业绩;③近3年内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含新建、改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和总承包(EPC)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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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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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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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须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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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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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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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