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黄上公路沿线重要景观节点及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HBHZ-202308GL-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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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308GL-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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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区黄上公路沿线重要景观节点及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G106国道黄冈城铁东站至陈策楼镇张新湾与团风县交界处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黄上公路沿线市政化改造、景观绿化、景观节点以及路太线提升4个部分:1、市政化改造:黄冈东站至陈策楼镇区11公里范围,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花坛、雨水管网、弱电管沟等市政化提升工程;2、景观绿化提升:黄冈东站至陈策楼镇张新湾与团风县界(不含火车站管理区、陈策楼镇)15.8公里范围,分车带花坛、行道树花坛等景观绿化工程;3、景观节点工程:打造黄上公路沿线7个景观节点工程,包括城东驿、陶店惠民游园“陶苑”、陶店驿、大广高速出入口惠民游园“广苑”、陈策楼驿、桥涵、文宣塔等:4、路太线提升:位于黄州区路口镇,途径太平寺村、双潭村,全长约6.3公里,对道路交叉口、居民区集中点、路侧游园、村部、水塘等,以及沿线现状挡墙、垃圾回收点、交通驿站、公厕等进行提升改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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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建设规模要求范围内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不限于详勘和施工勘察(如有),具体勘察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审、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4)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5)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结果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各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20 合同估算价:26253.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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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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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3.1.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近5年内承接过1项工程总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养护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的设计业绩;②近5年内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养护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近5年内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养护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1.4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近三年已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在2022年及以后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6.2投标人须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6.3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主要人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以上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缺勤者按情节严重程度处1000-100000元每人每次罚款(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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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8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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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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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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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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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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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加密、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