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黄州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整区推进项目(EPC)一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现对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进行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中原:“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①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施工单位施工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施工类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现修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①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施工单位施工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事项不变。
2024 年 1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