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HZ-202308GL-006001
各投标人:
应监督部门的要求,招标人经研究,对黄州大道(北)沿线综合能力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事项澄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的相关内容后
补充内容为:
“或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加密、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此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中已说明。
二、关于本项目配备人员要求,补充内容为:
“所有拟投入人员在实施期内不得更换,施工现场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 22 天。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等主要人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以上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缺勤者按情节严重程度处 1000-100000元每人每次罚款。(提供承诺)”
本次澄清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