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应潜在投标人的澄清要求,经研究,对黄州大道(北)沿线综合能力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信用评价诚信分值是否是应该为“投标人在黄冈市2022年度第二期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获得A级得5分,B 级得4分,C级的3分,D 级得2分,E 级及未参加黄冈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得0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何一方得分最高的计入,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或投标人在近三年任意一年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得4分,B 级得3分,C 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
答:该分值设置是依据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冈市交通运输局、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黄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黄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黄冈市科学技术局、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黄建发〔2023〕32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规〔2021〕3 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 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 号)的要求设置,请按招标文件63页信用评价诚信分值的评分标准执行。
问:2.招标文件44页,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需设计单位提供)”,请问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答:该内容在招标文件44页设计负责人资格该行的备注一列已明确。
问:3.招标文件第60页评标办法“分值构成资信业绩50分,承包人实施方案25分”是否有误?
答:原招标文件第60页评标办法“分值构成”有误,现更正为:承包人建议书:10分,资信业绩部分:25分,承包人实施方案:50分,投标报价:15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
问:4.如联合体成员方中已有中小型企业,且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不需要再提供招标文件第287中“分包意向协议书”。
答:如联合体成员方中已有中小型企业,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按照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的比例”。另外,请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严格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执行。
5.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已上传,供各潜在投标人参考,如有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回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