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司城提档升级项目建筑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207FJ-12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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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7FJ-12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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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土司城提档升级项目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22801-61-03-1359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司路138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恩施土司城景区内,建设范围包括:新建南大门游客中心(即南大门1区—3区),办公楼(南大门4区),鼓楼,戏楼、连廊、旅游厕所等,总建筑面积7936.61㎡;配套建设水电、管网、广场、绿化、消防等相关辅助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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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优化设计、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旅游厕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施工图的优化设计、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本项目优化和深化设计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含环境景观、道路、管网、配套工程等)、设备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的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的采购和施工,具体要求如下:1、设计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游客中心附近的原施工图设计优化、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旅游厕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运用BIM等工程技术)、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对接前阶段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2)本项目虽然已完成部分施工图设计,但投标人须对已有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查、复核以及对已有施工图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进行优化、修改、补充或者完善,并对优化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投标人未改动的原施工图设计)承担全部设计责任,且投标人不得以原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为由免除投标人的任何设计责任。(3)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全部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如供水、变配电、燃气、景观等)及旅游厕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可由投标人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完成但分包前须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如招标人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可选择对变更部分另行招标或者与乙方另须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范围、主要技术指标及相关费用计取方式等内容。(4)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2、采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概算所涉及的相关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装饰及机电)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3、施工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含自搭火点<接入点>起的报装、采购、施工、验收及维护)。(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强电、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含二次供水)、暖通、空调、热水系统、消防等专业】、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照明、入口建筑等)、燃气、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游客中心附近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实施内容按相关计量计价规范予以计量,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取消或减少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5 合同估算价:7543.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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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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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7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不得互相兼任。⑤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1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最多由两家成员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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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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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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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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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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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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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