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学部一食堂维修工程(HBSJ-202405FJ-11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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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5FJ-11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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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大学工学部一食堂维修工程已由武汉大学以《关于工学部一食堂维修工程立项情况说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大学,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房屋修缮专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武汉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3000平方米,维修改造内容:食堂改造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环境整治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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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土建工程:拆除、砌体施工、卫生间防水施工、天棚施工、楼地面施工、墙柱面装饰施工、门窗安装、其他零星工程施工等;(2)室外工程:人行道透水砖施工、花岗岩石材施工、沥青路面施工、井盖安装、化粪池施工、室外弱电管线敷设、花坛挡墙拆除新做、栏杆拆除更换、外墙清洗、绿化恢复等;(3)安装工程:强电安装、弱电安装(含明厨亮灶综合布线)、给排水安装、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暖通工程、大厅及公共部分安防工程等系列拆除及施工工程。不包含:食堂污水处理、天然气管道工程、明厨亮灶(设备及软件管理系统)、油烟净化配套专项工程;食堂餐桌椅、厨具、灶具、分体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75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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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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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须体现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上述已完成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址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无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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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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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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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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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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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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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