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壹号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9FJ-171002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9FJ-171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壹号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2212-422801-01-01-73820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龙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龙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万平米,建设容积率2.09,绿地率约30%,项目拟新建住宅、酒店、商超、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工程设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6.3万平米,酒店、商超及配套约2.1万平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约6万平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项目范围内全部采购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各类专项工程、配套工程、设备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的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的采购和施工。具体要求如下: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含节能设计、基本级绿建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营销中心附属景观、红线外临街绿化景观、园区内景观)、精装修设计(含营销中心装修工程、样板间精装、公区精装)、弱电智能化设计、车库划线及交通组织设计、室外亮化设计、门窗深化、单元门深化、栏杆深化、外墙真石漆分隔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幕墙设计等现场需施工项目的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协助完成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报批工作等。所有设计工作仅不包含供水、配电、供气、光纤敷设优化设计。设计图纸审查工作及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总价中。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达到对应阶段设计深度的相应阶段国家规范设计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厂家二次设计、发包人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采购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房屋建筑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重要设备、材料例如电梯、门、窗、栏杆等。3.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围护、基础工程、各单体楼建筑、结构、安装(含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消防等专业)、装饰装修(含营销中心装修工程、样板间)、室外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含营销中心附属景观、红线外临街绿化景观、园区内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照明、亮化、入口建筑等专业)、人防、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承包人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和包验收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65176.05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11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其他专项设计均为35天;施工工期:1095个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含设计、采购、施工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①或②或③之一:
①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5.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或详细施工图设计业绩;②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曾担任过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8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⑥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拟派人员不少于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其余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②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最多由两家成员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6月0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