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G316货运车辆不停车治理超限超载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安陆市G316货运车辆不停车治理超限超载系统建设工程项目(HBAL-202407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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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407FJ-01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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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G316货运车辆不停车治理超限超载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4]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新G316国道(随州至武汉方向)与江夏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约1211.42267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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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新建不停车检测系统,包括卸货场办公区、生活区及卸货区。2、不停车检测系统覆盖新G316双向六车道(含路肩)检测,逆向行驶违法车辆掉头进入卸货场接受处罚。3、卸货场总占地面积约40亩(含与江夏大道交汇处绿化区域)、场内路面回填2160㎡、场地建设3000㎡、磅旁与三层办公综合楼建设1400㎡、建设场地内外绿化及照明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0 合同估算价:1211.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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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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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 元,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 则据实提供)。(5)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 1 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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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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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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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17269580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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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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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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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 4 部分“5. 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标证通)、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5.2 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2024 年7月 5日至 2024年 7 月9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6部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5日 9 时 00 分。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