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城区易涝点整治及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6红安县城区易涝点整治及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6(HBHA-202410SZ-02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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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410SZ-0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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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区易涝点整治及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6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3]3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6.32%其它(其他资金):43.68%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楚红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易涝点整治工程及购置移动排涝装备。1、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建城区(社区)雨水管网以及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建设。2、易涝点整治:对城区(社区)重点易涝积水点进行整治,新建大型排涝泵站(四座),增设雨水口、疏通排水管、修复检查井等工程。3、购置移动排涝装备:针对城区移动排涝能力短板、极端强降雨应急抽排规模不足的问题,集中购置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5台(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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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承担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和施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采购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以及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合同估算价:12429.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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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 01 日,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2429.9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1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1614.86万元,预备费最高限价为:605.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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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能力;3.1.2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3.1.4 投标人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未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1.5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3.1.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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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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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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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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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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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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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