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1FJ-018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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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1FJ-018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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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及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3〕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农业大学主校区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6246.51㎡,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385㎡,地上4-6层(以图纸为准),地下1层,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活动用房、食堂、地下车库等功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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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以及红线范围外水电接入所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钢结构、PC构件深化等)、强电(含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弱电(含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水电表计量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中控系统等)、暖通(含中央空调、通风及防排烟系统、燃气系统、厨房油烟净化系统等)、给排水(含室内外给水排水、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水处理系统、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等)、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幕墙、装配式、人防、消防、海绵城市、绿建、室内装修(含二次装修)、室外工程(含道路广场、挡墙、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等配套工程;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同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2)采购部分: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和用地红线范围外水电接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的全部内容,另外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外的2根约800米室外高压电缆敷设、1台高压馈线柜安装、消防水自东体育馆接入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4)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5)完成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调试、保修、售后维护、运营及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7)本工程所涉及的地质勘察、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合同估算价:15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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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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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人员要求:其中①项目经理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1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②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5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近5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工程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④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设计人员须持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提供)。
(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⑦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⑨在近三年内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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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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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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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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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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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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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