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发鲜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夏中央厨房总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HBSJ-202410FJ-23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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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0FJ-23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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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农发鲜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夏中央厨房总部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0115-04-01-8662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农发鲜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农发鲜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与五里墩街交界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666.9平方米(70亩),主要建设多功能生产车间、仓储车间、研发楼、员工宿舍、食育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66818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购买生产设备1000台左右,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均生产鲜食3030万份、热配统餐1100万份、非即食冷藏预制菜1200万份、其他产品(面点类)3340吨。 其中本次招标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34000㎡,总计容建筑34000㎡,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多功能生产车间、仓储车间、研发楼、员工宿舍、食育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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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多功能生产车间、仓储车间、研发楼、员工宿舍、食育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相关的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等。设计、施工及设备购置:(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招标范围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工程、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配套、成套设备等专业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工程施工;协助相关报批、报建;负责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通过,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3)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9 合同估算价:2044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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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自开工起1年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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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累计未亏损;(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方应均满足)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是联合体的任一方)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应具备下列业绩之一:①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②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屏)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屏)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须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未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工程的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牵头方或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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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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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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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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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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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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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