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法院上新集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9红安县人民法院上新集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9(HBHA-202411FJ-01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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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411FJ-0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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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人民法院上新集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9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服务【2024】 10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地方配套。项目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及地方配套: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湖北中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上新集镇镇区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553 平方米,建筑面积 1770 平方米其中, 新建 1 栋 3 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1650 平方米,一层层高 4.2 米,二层 及以上层高为 3.9 米,建筑总高度 12.45 米 ;新建 1 栋 1 层生活用房建 筑面积 120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 4.5 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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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县人民法院上新集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89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 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合同估算价:709.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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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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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单项投资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③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注册于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二级及 以上注册结构师,并是本单位人员。(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反映财 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成员均应提供。(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 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 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 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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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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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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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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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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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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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