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长岗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HBSX-202410SZ-01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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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410SZ-0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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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长岗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4]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长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随县长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县长岗镇 建设规模:对镇卫生院旁及对面巷道、二桥头、农贸市场对面、民宿村河边菜园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并提升改造,架设人行桥一座;对镇区弱电网进行入地,刷黑二桥塘边道路,完善镇区局部道路水泥硬化等。概算投资额为671.7万元,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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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6 合同估算价:5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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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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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 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21 、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提供。(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并对本项目施工负总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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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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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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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企业业绩)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响应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需求,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 身份认证、在线签订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请大家积极使用平台新增功能。具体操作请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通知”栏目查阅《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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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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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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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